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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欣澤執業會計師

IVA與DRP深度比較——哪種債務方案更適合您?

📅 2026年7月10日

IVA與DRP深度比較——哪種債務方案更適合您?
在香港,面對無力償還的債務困境,許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是破產。然而,破產並非唯一選擇。根據香港《破產條例》設立的個人自願安排(IVA)以及銀行業界推行的債務舒緩計劃(DRP),是兩個常見的替代方案。兩者都能幫助債務人在不破產的情況下解決財務問題,但運作方式、法律效力和適用對象各有不同。

IVA(個人自願安排)——具法律約束力的正式重組

IVA是一項根據香港《破產條例》第20條設立的法律程序。債務人必須聘請具法院認可資格的代名人(通常為會計師或律師)辦理有關事宜。債務人需向代名人提交還款建議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,代名人隨後向債權人提出還款建議。若獲得持有總債額75%以上的債權人同意及法庭核准,還款協議即具法律約束力。

IVA的核心優勢在於其法律保障。一旦協議生效,債權人必須停止所有追討行動,包括法律訴訟和催收。債務人可以在受保護的環境下專心還款,同時避免破產紀錄對事業和生活的長遠影響。

DRP(債務舒緩計劃)——靈活快捷的協商方案

DRP是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直接商談的非正式債務重組,無需法律程序與法庭參與。債務人可以直接與債權人協商,訂立一個雙方同意且獨立可行的還款方案。

DRP的最大優勢在於其靈活性和保密性。由於不經法庭,過程不會公開,也不會通知僱主,特別適合公務員、紀律部隊等敏感行業人士。申請流程相對簡單,一般2至4週即可完成。

如何選擇?

選擇IVA還是DRP,主要取決於債務人的具體情況。IVA適合債務較為嚴重、希望獲得法律保障的債務人;而DRP則適合負債相對較少、債權人較為集中、希望快速解決問題的人士。建議在作出決定前,先諮詢專業會計師或債務重組專員,進行詳細的財務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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